各医疗机构各位医师
请注意啦!
2023年度杨浦区医师
资格证书发放
暨集体注册即将开始
工作内容
资格:为2023年在本市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医师,核发《医师资格证书》。
注册:同时开展医师集体注册工作,包括:
1.2023年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市发证机关的人员;
2.往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未注册医师;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人员;
4.军队医疗机构内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申领《医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
办理《医师资格证书》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
3.正面近6个月2寸免冠白底照片1张。
提醒:《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区卫健委本章均已统一加盖,请各机构①医师本人签字确认,申请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②医师确认签名之后无需再递交至杨浦区卫健委监督所,各机构按照各自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处理即可。
注意事项
若《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所示身份信息有误,需按照国家卫健委《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填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
2.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3.身份证、台胞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以上材料交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3号窗口。该信息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负责修改,需时6个月至1年左右。此类考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时间将受影响,请做好解释工作。
申请医师集体注册相关事宜
办理集体注册的对象
1.杨浦区辖区内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
2.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
办理集体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
1.汇总表书面材料1份;
3.照片:1张正面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照片用于制证;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集体聘用证明;
6.医师个人材料:《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注册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并激活后,需在个人端完善个人信息后提出注册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并打印表格。
注意:请各医疗机构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中统一打印,审核表右侧需有打印编码;由单位按汇总表顺序在审核表首页上编号。
注意事项
1.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请在汇总表最右边增加1列:培训起止日期,日期格式例如:2023.7.20-2025.7.31 。按照培训日期排序后再编号,起止日期按照规范化培训合同填写。规培医师只填写培训起止日期不要填写执业范围,非规培医师只填写执业范围不要填写培训起止日期。注意: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申请的培训起止日期必须和汇总表上保持一致!
2.申请重症医学科专业需同时提交重症医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请在系统中按照“变更”业务申请。需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并在注册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明助升执。
4.各单位收到证书后请及时告知医师本人在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
5.为减少跑动次数,本年度医师办理注册一律采用网上办理流程。由单位或个人提交办理《医师执业证书》材料至一网通办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材料由免费的政务快递送至窗口。
6.医师集体申领《医师资格证书》的申请材料请于11月1日-11月3日交至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号卫生窗口,同时领取医师个人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个人签字确认后,机构按照各自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处理即可。
7.医师个人办理资格和注册2023年12月18日开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五原路55号3号窗口。
联系人:朱溦溦、陈凯元
联系方式:2503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