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盘后,华鑫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同意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此前发布的公告,华鑫股份计划向包括控股股东上海仪电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3.18亿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本数)。
华鑫股份曾表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以增加华鑫证券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投向包括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积极发展自营业务、加大信息化系统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对于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华鑫股份表示,基于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方案的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上述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另一家证券公司中原证券也宣布了终止定增计划。
7月21日晚,中原证券发布公告称,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并统筹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与论证后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中原证券原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3.93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运营资本,以扩大业务规模。主要用途为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发展投资与交易业务、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及合规风控投入等5个投资项目。
在3月份定增获上交所受理至7月份终止定增期间,中原证券共收到上交所三轮问询,并多次被问及融资必要性问题。其中7月6日的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中原证券说明融资的必要性、融资计划及方式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提升资本运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同时说明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过度融资。而中原证券并未回复第三轮问询,半个月后直接宣布终止定增。
近年来,证券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补充营运资金等,纷纷通过定增、配股等方式募集资金,扩大资本规模,夯实资本基础。业内人士指出:“中小券商如果不能及时补充资本,将面临业务规模受限等问题。”银柿财经注意到,中小券商多以定增方式进行募资。同花顺i问财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共有5家证券公司发布定增预案,包括浙商证券、天风证券(601162.SH)、南京证券(601990.SH)、锦龙股份(000712.SZ)以及中泰证券(600918.SH)。其中计划募集资金金额最高的为浙商证券,其募资总额不超过80亿元(含本数),拟主要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资本中介业务以及偿还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还有多家券商调整了此前的定增方案。6月9日,国联证券公告,将此前公布的募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此外,南京证券、财达证券(600906.SH)则将募资投向更加细化,并加大了财富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投入。
2022年,中金公司和华泰证券(601688.SH)两家大型券商则通过发布配股预案的方式募集资金,其中中金公司预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支持各项业务发展,以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而华泰证券预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截至目前,中金公司配股计划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华泰证券配股计划已获董事会通过。
2023年年初,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应上市证券公司实施再融资问题时指出:“我们一直倡导证券公司自身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树牢合规风控意识,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作为已上市的证券公司,更应该为市场树立标杆,提高公司治理质效,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计划及方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要统筹平衡,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证监会也会支持证券公司合理融资,更好发挥证券公司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作用。”